在澳大利亚,Google 等科技公司可能必须为显示在其平台上的新闻内容而支付给出版商一部分费用。把这些媒体网站的内容从平台(搜索结果)中移除不是一个“被认可”的方案。为此,Google 威胁说要从澳大利亚撤走,如果此法律生效的话。
Google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 VP 告诉澳大利亚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说,在详细审查了法案细节后,从财务和运营风险两方面考虑,公司找不到一个途径以继续在澳大利亚运营下去。Google 通过游说活动试图阻击此法案生效。据 Google 的说法,澳大利亚的新法案要求 Google 为在搜索结果中显示新闻报道的链接和片段内容而付费,而不仅仅只限于 Google News。
“这将给 Google 的业务以及数字经济设定一个站不住脚的先例,且有悖于搜索引擎的工作方式。”
澳大利亚首相莫里森很快回应道,“我们不回应威胁”。
支持 Google 一方的还有万维网的创始人蒂姆·伯纳斯-李爵士,他认为法案有破坏互联网一个基本原则的风险,即因为包含某些互联网内容的链接而付费。参与设计了 TCP/IP 的 Vint Cerf 也向委员会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不过 Cerf 也是 Google 公司的 Chief Internet Evangelist(首席互联网布道者)。
类似的,Facebook 在澳大利亚也威胁说要禁止用户在其平台分享本地和国际新闻,如果它要为此付费的话。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