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欧盟公布的新法案,给予立法者以权力向科技巨头公司开出巨额罚单,分拆巨头公司,直至封杀。新的法案将迫使科技公司变更其行为。行业专家认为这是为了约束 Google、Facebook、Apple、Amazon 目前为止最为积极的立法努力。
欧盟起草的 Digital Services Act(数字服务法案)要求大型社交媒体和电商平台有义务从其平台上移除非法和有害内容;Digital Markets Act(数字市场法案)要求那些属于“看门人”的公司遵从一个“可做与不可做”的清单,以杜绝不公平竞争。比如,此类公司不可以使用从商家那里得到的数据去与商家竞争。
欧盟专员 Margrethe Vestager 在声明中说,两个法案的目的只有一个,即:我们作为消费者,在网络上有广泛选择的权利,去选择安全的产品和服务。而欧洲的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自由、公平的竞争,就像在现实中一样。
没有能够移除或限制传播非法内容的科技公司面临最高其年销售额 10% 的罚款。
布鲁塞尔一间律所的合伙人 Thomas Vinje 说,欧盟再一次走在世界前列,对科技企业进行监管,这在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要么是不敢想的,要么是敢想而不敢做的。
不遵从欧盟立法所规定的内容政策的公司,可被罚款其全球收入的 6%。屡教不改的平台则可能会被临时屏蔽。不断违反规则的公司,还可能被要求分拆其业务。
科技公司应该会强烈反对欧盟的立法议案。
代表 Google、Facebook、Twitter 等公司的行业组织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在声明中说,希望未来通过谈判使欧盟变成一个数字创新领导者,而不只是在数字监管方面是领导者。
法案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够生效,而内容上也有被更改的情况。
Vestager 说欧盟的立法行动是“全球对话的一部分”,对话的参与者还包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重要的事情是,你的体量的大小决定了你的责任的大小。”
US Chamber of Commerce(美国商会)对欧盟的立法表示“担忧”,称法案“通过严厉的立法要求和巨额罚款几乎只是瞄准了美国的企业。”欧盟似乎是要惩罚那些在欧盟进行大量投资而带动欧盟经济恢复的成功的公司,这无法改善欧洲(企业)自己的竞争力,商会官员 Myron Brilliant 通过声明表示。
负责 Google 全球事务和公共关系的 VP Karan Bhatia 也对欧盟的立法表示担忧,立法特别针对了若干个企业,这使得在欧洲开发新的产品并支持小型企业变得更为困难。
Facebook 表示公司相信欧盟的立法是“走在保护互联网的好的那一部分的正确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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