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 Google 打造 Android 系统时复制的部分代码并不侵犯 Oracle 的版权。从 Java SE 复制的 API 属于“合理使用”,最高法院以 6:2 作出判断。最高法院没有裁定 APIs 是否是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不过此裁决确认了软件开发领域一种长期的做法。
Google 称裁决是“消费者、互通性和计算机科学的胜利”。Oracle 则重申 Google“窃取”了 Java,并打算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战。Google 被指控复制了 11,000 多行代码。
最高法院大法官 Stephen Breyer 写道,Oracle 的版权诉求如果成立将确立 Oracle 成为软件代码新的“看门人”,存在威胁公众利益的风险。代表持不同意见一方的法官 Clarence Thomas 在一份异议中写道,他认为 Oracle 的代码受版权法保护,Google 的使用不是“合理使用”。只有 8 位大法官进行投票,是因为此案的讨论始于去年 10 月,那时候 RBG 已去世但她的代替者还未正式进入最高法院。
耶鲁法学院“隐私实验室”(Privacy Lab)的创始人 Sean O’Brien 说无论是业余还是专业的软件开发者可以“睡得安稳一些了”,不必再担心创新和合作会被人束缚住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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