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 9 月,Google 从诞生已经 20 年了。Google 有一些非常流行的服务,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Google 品牌价值居全球第一,市值也非常巨大。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 Google 是非常有影响力的公司。
生日的时候,我们一般回顾其伟大、光辉、高尚之处,是常见套路。不过,我想讨论一下 Google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觉得那是更重要的事情,更值得观察。
1. 压制对手、涉嫌垄断的问题。
欧盟在这方面已经有两次出手惩罚 Google 了,分别是 Google 购物搜索和 Android。健康的市场需要有竞争,垄断就是要取消这种竞争。一手遮天的存在,是消费者所不愿意看到的。欧盟的做法我认为很有必要。Google 当然是不同意欧盟的决定,要进行上诉。欧盟的决定,也是基于调查结果和证据。结果到底如何还需要等待。
总之,消费者是应该有选择权的,不应该只能选择一个或者没有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就会有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你没办法保证一家独大的公司总是给你提供美好的服务。因为 Google 在欧盟的困境基本上是在调查、取证、举证和上诉等环节上进行的,所以我相信其结果会是客观的,文明的,较少政治打压的因素。
2. 数据隐私问题。
Google 收集用户数据可能是最多的。Facebook 数据泄露事件之后,媒体也报道了关于 Google 的多起隐私侵犯新闻。最重大的可能是 Google 地理位置信息的设定,使用户即使关闭位置记录也会继续收集位置信息。
有人认为这种数据收集带来的是良好的免费服务,但也有对此持警惕态度的。恰恰是后者,特别是媒体的调查性报道,使 Google ——也包括其他影响力巨大的公司——即使在某些事情是做的不对,也不至于长期维持不对的状态,使公众蒙在鼓里。
今年,欧盟出台了比较严格的法律保护用户隐私。Google 所在的加州也有立法。立法者的工作具有更长远的影响力,他们是普通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得到最好保护的制度性保障。
立法者也不是完全遵照或考虑民意的,而且民意也有相当大的差异性。立法者受到 Google 等科技公司在立法方面的影响,即游说活动。科技公司里,Google 在华盛顿有最高的游说投入,这种游说可能就转化成政治影响力。
游说请愿是宪法保护的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普通民众和民间组织也是可以游说的,而且民众还有选票可以发挥作用。正是这些复杂的力量交织在一起,使各方利益自由博弈,立法者才不可能彻底地偏向一方而无所顾忌地损害另一方。它最终可能是妥协之后的产物。
3. 道德问题。
Google 参与美国国防部的 AI 项目,引起公司内部员工的大规模反对,Google 随后取消了续约。Google 在为中国大陆用户开发过滤版搜索引擎,公司员工也有集体表示不满的。这些事情使 Google 遭遇道德危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情在一部分人看来是“不道德的”,违背“不作恶”格言的,但也有一部分人视之为正常、爱国或者合理的。因为很多事情的价值判断,一旦涉及道德层面,就可能有不同的立场,你所抨击的可能是他人所推崇的。一般称这些事情为“有争议的”。
从这些有争议的事情当中,我看到 Google 内部员工发表联名信表达自己所坚持的价值观的举动。将来可能还有更多具有争议的事情发生,需要 Google 高层去决策。Google 员工也不可能每次都联名表达意见。这种举动不是什么“壮举”,我觉得只是在表达意见和反对,是一个健康环境中所应该有并常见的。
我想这是公司员工和公司高层不一致的表现。或者说,公司成员与公司利益有矛盾,而且这种矛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集体,它的成员可能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肯定也存在不一致甚至相反的地方。政治上,可能表现为有些人偏自由,另外一些人偏保守。这都是很正常的情况。
有人把 Google 归入自由派,断言 Google 以自由派意识形态故意压制保守派言论,我认为是极其荒谬的。这是一种惰性思维,倾向于把事物简单化和阴谋论化。首先,这种判断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反而与事实相抵触。其次,这种判断忽略了 Google 是作为一个集体的本质,它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它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立场,没有人能够或者愿意完全服从于他人的意识和价值观。
4. 法律问题。
时不时有报道称 Google 被要求上交用户数据给执法部门,Google 有拒绝也有服从。这实际上既是数据隐私问题,也是立法方面的问题。普通用户可能对那些拒不上交用户数据的公司心怀崇敬之情,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以为,Google 等其他公司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行事的,上交与不上交,都有法律依据在。
不过,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前的法律可能在新情况下需要有所变通或调整,这是立法者们需要去考虑的议题。旧法因为新的形势而形成纠纷,可能是 Google 等公司可以拒绝或服从执法部门要求的原因。
宪法基本上是少有变动的,所以即使被要求上交用户数据,政府部门也必须有法庭签署的搜查令,不能够无故随意获取用户的数据,就像警察不可以随意进入居民的住所一样。
上面提到在价值观或者道德方面,人们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但是在宪法层面,人们就应该有共识了,因为这是法律底线。对于违反宪法的事情,如果没有一致的立场,一个社会怎么能够维系?
Google 面临的问题不止以上四点,我是就我认为重要的问题简单地说一下我的看法。我认为关注 Google 并不能只是关注 Google 做了什么,是否“作恶”,还应该看到 Google 背后的文化和制度因素,即 Google 为什么能够这样,为什么不能够这样,等等。
成功的人或者企业、组织,在生日的时候常会希望其他人表达赞赏之情,很多人也善于如此行事,自觉或不自觉的。但是,作为 Google 用户,我关注 Google 的问题和关注它的发展一样多。我希望从关注 Google 的过程中学到、了解到更多未知的、不明白的道理。
说明:我跟 Google 没有任何关系,上述言论仅代表个人看法,禁止转载。
生日的时候,我们一般回顾其伟大、光辉、高尚之处,是常见套路。不过,我想讨论一下 Google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我觉得那是更重要的事情,更值得观察。
1. 压制对手、涉嫌垄断的问题。
欧盟在这方面已经有两次出手惩罚 Google 了,分别是 Google 购物搜索和 Android。健康的市场需要有竞争,垄断就是要取消这种竞争。一手遮天的存在,是消费者所不愿意看到的。欧盟的做法我认为很有必要。Google 当然是不同意欧盟的决定,要进行上诉。欧盟的决定,也是基于调查结果和证据。结果到底如何还需要等待。
总之,消费者是应该有选择权的,不应该只能选择一个或者没有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就会有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你没办法保证一家独大的公司总是给你提供美好的服务。因为 Google 在欧盟的困境基本上是在调查、取证、举证和上诉等环节上进行的,所以我相信其结果会是客观的,文明的,较少政治打压的因素。
2. 数据隐私问题。
Google 收集用户数据可能是最多的。Facebook 数据泄露事件之后,媒体也报道了关于 Google 的多起隐私侵犯新闻。最重大的可能是 Google 地理位置信息的设定,使用户即使关闭位置记录也会继续收集位置信息。
有人认为这种数据收集带来的是良好的免费服务,但也有对此持警惕态度的。恰恰是后者,特别是媒体的调查性报道,使 Google ——也包括其他影响力巨大的公司——即使在某些事情是做的不对,也不至于长期维持不对的状态,使公众蒙在鼓里。
今年,欧盟出台了比较严格的法律保护用户隐私。Google 所在的加州也有立法。立法者的工作具有更长远的影响力,他们是普通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得到最好保护的制度性保障。
立法者也不是完全遵照或考虑民意的,而且民意也有相当大的差异性。立法者受到 Google 等科技公司在立法方面的影响,即游说活动。科技公司里,Google 在华盛顿有最高的游说投入,这种游说可能就转化成政治影响力。
游说请愿是宪法保护的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普通民众和民间组织也是可以游说的,而且民众还有选票可以发挥作用。正是这些复杂的力量交织在一起,使各方利益自由博弈,立法者才不可能彻底地偏向一方而无所顾忌地损害另一方。它最终可能是妥协之后的产物。
3. 道德问题。
Google 参与美国国防部的 AI 项目,引起公司内部员工的大规模反对,Google 随后取消了续约。Google 在为中国大陆用户开发过滤版搜索引擎,公司员工也有集体表示不满的。这些事情使 Google 遭遇道德危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事情在一部分人看来是“不道德的”,违背“不作恶”格言的,但也有一部分人视之为正常、爱国或者合理的。因为很多事情的价值判断,一旦涉及道德层面,就可能有不同的立场,你所抨击的可能是他人所推崇的。一般称这些事情为“有争议的”。
从这些有争议的事情当中,我看到 Google 内部员工发表联名信表达自己所坚持的价值观的举动。将来可能还有更多具有争议的事情发生,需要 Google 高层去决策。Google 员工也不可能每次都联名表达意见。这种举动不是什么“壮举”,我觉得只是在表达意见和反对,是一个健康环境中所应该有并常见的。
我想这是公司员工和公司高层不一致的表现。或者说,公司成员与公司利益有矛盾,而且这种矛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集体,它的成员可能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肯定也存在不一致甚至相反的地方。政治上,可能表现为有些人偏自由,另外一些人偏保守。这都是很正常的情况。
有人把 Google 归入自由派,断言 Google 以自由派意识形态故意压制保守派言论,我认为是极其荒谬的。这是一种惰性思维,倾向于把事物简单化和阴谋论化。首先,这种判断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反而与事实相抵触。其次,这种判断忽略了 Google 是作为一个集体的本质,它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它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立场,没有人能够或者愿意完全服从于他人的意识和价值观。
4. 法律问题。
时不时有报道称 Google 被要求上交用户数据给执法部门,Google 有拒绝也有服从。这实际上既是数据隐私问题,也是立法方面的问题。普通用户可能对那些拒不上交用户数据的公司心怀崇敬之情,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以为,Google 等其他公司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行事的,上交与不上交,都有法律依据在。
不过,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前的法律可能在新情况下需要有所变通或调整,这是立法者们需要去考虑的议题。旧法因为新的形势而形成纠纷,可能是 Google 等公司可以拒绝或服从执法部门要求的原因。
宪法基本上是少有变动的,所以即使被要求上交用户数据,政府部门也必须有法庭签署的搜查令,不能够无故随意获取用户的数据,就像警察不可以随意进入居民的住所一样。
上面提到在价值观或者道德方面,人们可以有不同的判断,但是在宪法层面,人们就应该有共识了,因为这是法律底线。对于违反宪法的事情,如果没有一致的立场,一个社会怎么能够维系?
Google 面临的问题不止以上四点,我是就我认为重要的问题简单地说一下我的看法。我认为关注 Google 并不能只是关注 Google 做了什么,是否“作恶”,还应该看到 Google 背后的文化和制度因素,即 Google 为什么能够这样,为什么不能够这样,等等。
成功的人或者企业、组织,在生日的时候常会希望其他人表达赞赏之情,很多人也善于如此行事,自觉或不自觉的。但是,作为 Google 用户,我关注 Google 的问题和关注它的发展一样多。我希望从关注 Google 的过程中学到、了解到更多未知的、不明白的道理。
说明:我跟 Google 没有任何关系,上述言论仅代表个人看法,禁止转载。
评论
发表评论